北京:3月2日至13日,禁止此类车辆通行。

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车辆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知 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,根据《道路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我市决定自2020年3月2日零时起至下午4时止,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危险化学品(含剧毒化学品)车辆。 2020年3月13日,这座城市一整天。确需进入限制区域保障城市产品、生活必需品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车辆,须经市交通委、市应急办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办公室联合登记(方法申请方式:登录北京市危化品联合运输车辆登记系统https://hy.jtw.beijing.gov.cn/进行登记)并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。我们会在这里通知您。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6年2月14日来源:北京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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